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新闻动态> 正文

学校出台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近日,学校出台《鲁东大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从管理机构及职责、食品经营者基本要求和责任、师生投诉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和明确。

《鲁东大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主要规定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校食品安全谁管的问题。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责;根据校园业态分布情况,合理规划设置校园内食品经营场地,严格设定食品经营者准入条件,实行食品安全前置审批制度;强调“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有食品经营的学校相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二是学校食品安全怎么管的问题。《鲁东大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学校食品经营者经营资质、经营管理、经营要求,规定了食品安全检查人员组成、检查范围、检查程序、问题反馈和处理等。三是学校食品安全管不好怎么办的问题。《鲁东大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学校食品经营者及学校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检查人员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鲁东大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健全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向高质量迈进的具体体现。后勤处将按照要求抓落实,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制度落地,努力维护全校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饮食服务中心:于迅 审核:李照峰)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邮编:264025 鲁东大学后勤处版权所有

鲁ICP备号:09096634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