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新闻动态> 正文

我校实行学生食堂集中用餐校领导陪餐制度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我校实行学生食堂集中用餐校领导陪餐制度,学校领导定期深入各个学生食堂,检查食堂卫生、食品安全工作和就餐秩序,与学生同餐同价,自行购买饭菜,在食堂陪同学生就餐。这是我校落实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师生饮食安全、提高饮食服务质量的新举措。

学生食堂集中用餐校领导陪餐,不通知食堂,不向饮食服务中心和食堂打招呼,不听食堂汇报,不用食堂人员陪同,直奔食堂,直接到食堂原材料库、操作间、售饭间和就餐大厅现场检查。陪餐坚持“七随机”,陪餐食堂、陪餐日期、陪餐餐次、购饭窗口、购买的饭菜品类、就餐座位、与就餐学生交流等,均由陪餐校领导随机决定。校领导陪餐过程中填写记录表,对食堂饭菜外观、口味、质量和食堂卫生、从业人员工作等做出评价,指出问题。

学生食堂集中用餐校领导陪餐制度实施以来,学校领导已就改善就餐环境、增加小炒窗口、优化菜品结构、推进多样化经营服务、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和推进光盘行动等方面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学生食堂集中用餐校领导陪餐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后勤处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问题整改推动饮食服务质量提高和高质量发展,让师生在学生食堂吃得更加安心、放心、舒心。(饮食服务中心 撰文:黄宝华 审核:李照峰)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邮编:264025 鲁东大学后勤处版权所有

鲁ICP备号:09096634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