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电管理,减少资源浪费,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提供保障和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水电管理改革要有利于学校的稳定与发展;有利于保障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有利于节约水电资源,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进一步提高我校水电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杜绝水电浪费现象,减少水电经费开支;通过推行“谁使用,谁管理,谁付费”的水电使用管理模式,在全校强化合理使用水电的观念,并建立节约资源奖励和浪费资源处罚的机制,实现我校水电使用和管理的良性循环。
1.成立水电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在全校推行“谁使用,谁管理,谁付费”的水电使用管理模式。
2.明确水电供应、使用、管理各方的职责。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全面负责水电管理工作,负责校内水电费的收取,指导、监督使用单位的水电管理工作;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日常水电管理工作,厉行节约,减少浪费,控制水电经费使用;校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校的水电供应及水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和保养。
3.水电管理改革分步实施。2006年,对具备独立使用、独立管理、独立计量的单位进行试点,推行水电经费包干使用管理办法,同 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水电计量设施;2007年,对不具备独立使用、独立管理、独立计量的单位,选择其水电使用相对集中的点,部分地实行水电经费包干管理;2008年,全面推行水电经费包干管理。
1.制定《鲁东大学水电管理实施办法》和《鲁东大学水电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完善节约措施,进一步规范节水节电工作。
2.改善各用户的水电计量设施,对不规范的计量设施进行改造。校内各单位水电计量设施费用由学校承担,校内外的网点房水电计量设施改造费用由用户和管理单位承担。
3.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水电管理工作,建立水电使用档案,制定本单位水电使用管理计划,对水电管理员查表进行监督。
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会同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等对教学、科研单位的水电指标进行核定。各单位的超标部分从本单位经费中支付。
5.校内承包单位、独立核算单位以及校外单位、各类网点房、工程施工单位等全部使用预付费电表,实行“先付费,后用电”。
7.学校根据水电基础价格、损耗、运行费用等因素,制定校内水电价格标准,并随政府相关部门的价格调整而调整。
8.推动节能新技术的应用,通过技术手段,提高水电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9.通过广播、宣传栏、网络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节约常识,增强师生的节约意识。
10.设立水电管理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各单位的违章和浪费行为进行通报,检查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