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各部门:
现将《后勤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及时查阅,并认真执行。
后勤处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后勤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严格管理和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车辆管理与使用
1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和应急事项处理,禁止公车私用;
2.各单位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设置一名公车管理员;
3.用车时须填写《公车使用审批单》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4.驾驶员驾驶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不带隐患出车;
5.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
6.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如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它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7.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私车公用或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未经允许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和责任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8.各部门每月将车辆加油、行驶里程、维修保养等情况进行汇总。
三、加油规定
1.严格公务加油卡制度,一车一卡,加油卡只能给固定车辆加油;
2.各部门所持加油卡为副卡,卡内余额不足需要充值时,需将钱打到学校主卡之后再转到副卡上;
3.加油时由各班组填写加油申请单,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在加油卡管理员处领取加油卡进行加油;
4.加油完毕后需打印油卡使用明细或手机拍照加油量及费用照片(如不允许拍照可手写记录),加油卡管理员做好相关记录。
四、车辆维修与保养
1.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或需要保养时,各班组需提交《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到学校招标确认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2.车辆运行在外等特殊情况下发生故障的,需要电话向部门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维修,保存好维修记录及车辆故障和维修工作的影像资料。
3.本单位公用车辆不得超标准维修,不得虚开、多开维修发票;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